2日1晚,首日從布里斯班機場接機後安排庫薩山、南岸和袋鼠角等市區遊,住宿落在黃金海岸;第二天走黃金海岸至拜倫灣線路,遊覽農場、拜倫灣小鎮與燈塔後按班機送往黃金海岸機場。含目的地接送、隨團用車、雙人間住宿、所列景點首道門票、普通話司機兼導遊及成人、兒童各1次早餐。
首日須預訂當地時間10:00前抵達布里斯班機場的航班;航班延誤錯過市區遊時,不提供額外退費。下單時需備註接機日期與航班,具體接機時間按航班信息及確認單安排。拜倫灣午餐、晚餐自理,司導小費AUD5/人/天。
拜倫灣日結束後接送黃金海岸機場;建議國內航班選擇當地時間19:00後起飛、國際航班20:30後起飛。送機不可改到其他日期;如無合適班機,可申請增加一晚團後住宿並延遲一天送機,費用和安排需提前確認。正常送機時段爲07:00–21:00,超時另收附加費。
集合、活動和接送時刻均按服務所在地的澳洲當地時間說明。請按上方日曆選擇出發日期、套餐及人數;對應房型、可訂狀態、費用包含和退改須在預訂前核對。
如從布里斯班機場接機參加首日市區遊,建議預訂當地時間10:00前抵達BNE的航班;航班延誤導致錯過市區遊時不另行退費。下單時請備註接機日期與航班;接機時間按航班信息及確認單安排。遊覽庫薩山布里斯班觀景臺、布里斯班植物園 - 庫薩山、南岸公園、布里斯班市政廳及Kangaroo Point View;活動時長包含車程,約16:00結束後前往黃金海岸酒店。行程順序可能因天氣、交通等因素調整;極端天氣導致附加項目取消時,會協助更改並退還差價。酒店如遇展會、政府活動或維修,可能改住其他精選酒店併產生附加費。早餐自理,午餐、晚餐自理。
本日地點:庫薩山布里斯班觀景臺、布里斯班植物園 - 庫薩山、南岸公園、布里斯班市政廳、Kangaroo Point View。入內、可選活動及關閉替代範圍按本日說明和所選套餐執行。
餐食:早餐自理;午餐自理;晚餐自理。
住宿:黃金海岸住宿,第1晚;酒店以預訂確認爲準。
早餐後前往THE FARM農場、Lake Ainsworth血紅湖、拜倫灣小鎮自由活動及拜倫角燈塔,午餐自理,活動時長包含車程。結束後送至黃金海岸機場(OOL);建議選擇當地時間19:00後起飛的澳洲境內航班,或20:30後起飛的國際航班。因航班時間不合適而誤機的損失不由行程方承擔;團後送機不能改到其他日期使用。若當日無合適航班,可申請加住1晚團後酒店並延後1天送機,額外住宿/費用須確認;正常送機服務爲當地時間07:00–21:00,超時另有附加費。晚餐自理。本行程含成人、兒童各1次早餐,具體供餐日按確認單。
本日地點:拜倫灣、拜倫角燈塔。入內、可選活動及關閉替代範圍按本日說明和所選套餐執行。
餐食:早餐含1次(本日安排;按預訂酒店早餐時間);午餐自理;晚餐自理。
住宿:無新增住宿晚數;如需延住一晚,須另行申請並確認費用。
費用包含
· 目的地拼車接送服務
· 目的地拼車接送機(站)服務
· 隨團遊覽期間用車費用;根據成團人數安排對應旅遊客車(一人一座)
· 行程所列酒店住宿費用
· 酒店標準2人/間
· 行程中所列景點/場館首道大門票
· 當地普通話司機兼導遊服務(接駁部分不含)
· 成人包含1次:1早餐
· 兒童包含1次:1早餐
費用不含
· 本產品不包含遊客出發城市至產品出發地往返大交通,請遊客自行前往產品出發地
· 您的行程中不包含司導小費,請您根據當地情況予以支付。每位遊客(含兒童)每天5澳大利亞元(AUD)
· 本產品不包含澳大利亞簽證(簽註)
· 出入境個人物品海關征稅;超重行李的託運費、保管費; 酒店內洗衣、理髮、電話、傳真、收費電視、飲品、菸酒等個人消費;自由活動期間用車、陪同服務;一切個人消費及費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費用
費用不含
· 本產品不包含遊客出發城市至產品出發地往返大交通,請遊客自行前往產品出發地
· 您的行程中不包含司導小費,請您根據當地情況予以支付。每位遊客(含兒童)每天5澳大利亞元(AUD)
· 本產品不包含澳大利亞簽證(簽註)
· 出入境個人物品海關征稅;超重行李的託運費、保管費; 酒店內洗衣、理髮、電話、傳真、收費電視、飲品、菸酒等個人消費;自由活動期間用車、陪同服務;一切個人消費及費用包含中未提及的任何費用
簽證說明
如您自備有效簽證,請自行確保護照和簽證的有效性及信息的準確性,請提供護照首頁複印件、簽證頁複印件,以備使/領館或航空公司抽查,如因自備旅遊簽證問題造成行程受阻,相應損失需您自行承擔
持外籍、港澳臺簽發護照的遊客,請自行確認前往目的地是否需要提前辦理簽證,若需要請在出行前自行辦理,並請確保持有再次進入中國境內的有效證件
網上預訂:直接通過網站下單,在線選擇產品並填寫相關信息後,提交訂單。
在線預訂:撥打諮詢/預訂電話,由客服幫助您完成信息的確認和下單操作。
簽約方式
本產品由精英的假期 Elite Vacation 提供,簽約主體以雙方書面確認單爲準。